●高速公路拟将长期收费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今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具体看,收费期限拟作如下调整:
一、有关高速公路
1、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受偿债期限的限制,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实际偿债期为准。
2、特许经营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并通过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收益调节等方式控制合理回报。高速公路的经营期限不得超过30年,但是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经批准可以超过30年。
特许经营公路中的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由政府收回统一管理,与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收费公路中处于偿债期的高速公路实行相同收费标准,统一收费。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施收费公路改扩建工程,将一级公路改建为高速公路或者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且增加政府债务或者社会投资的,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或者经营期限。
3、政府统一管理的高速公路在政府债务偿清后,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通行效率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二、有关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收费公路
政府收费公路中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但是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区最长不得超过20年。
特许经营公路中的一级公路和独立桥梁、隧道的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但是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区市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收费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独立桥梁、独立隧道等在偿债期限或者经营期限届满后必须终止收费,其剩余政府债务经审计后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此前,按照2004年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分别为最长不得超过20年、30年。(消息来源:人民日报)
点评君依稀记得,高速公路最开始说是为了还贷而收费,还贷完了就免费了。但是,各地高速,大多收了还收,没完没了,引起公众的愤怒,声讨不断,于是现在交通部有解决办法了,办法就是长期收费,不再说什么还贷不还贷。
●用啤酒就能做汽车燃料
车子和啤酒都是好东西,问题是鱼和熊掌难兼得,要么喝酒不开车,要么开车不喝酒。为何没有法子让它们合法地结合到一块呢?不过,新西兰一家化工公司就做到了。
该公司收集当地一家啤酒厂剩下的酵母残渣来提炼乙醇,然后按10%的比例和90%的纯汽油混在一起……聊到这儿,肯定有人说“这不就是乙醇汽油”嘛,没错,但咱们熟悉的乙醇汽油是用高粱、玉米薯类等发酵而成的。而新西兰公司是直接用生产啤酒的废弃物来加工的,达到更好的“变废为宝”效果。
据官方说,每生产80000加仑的汽油,则需要8000加仑的啤酒原料。而且这种乙醇汽油品质更好,不仅具有传统汽油的优点,还能清洁发动机的杂质。此外使用这种燃料的车子,比使用传统汽油的车降低了8%的碳排量,更环保。
以上就是一个汽车跟啤酒完美结合的好例子,但国内消费者似乎不为乙醇汽油埋单,因为很多人认为其实它更费油,点评君真希望感受一下新西兰产的啤酒汽油,看国外的月亮是否更圆。
新车指导价:17.49-19.4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