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比较重要的方面就是《暂行办法》中规定:网约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网约车经营者应当保证接入平台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与接入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
△ 这条规定就是在表示:未来每辆专车内将不会出现那种同时一个或者多个手机开很多个互联网租约车平台抢单的现象了,或者白天在写字楼上班当白领,晚上回家开车拉活顺便拓展拓展社交圈子也将成为历史。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丽梅表示,“前阵子北京有个新闻,一个司机不停地看各种专车平台信息,结果出了事故。意见稿要求网络预约车车辆只能接入一个平台,有人说为了保护专车平台利益这是误读,其实主要还是为了公众安全。”
不过问题也就来了,互联网的优势就是在于其去中心化进程中扮演了重要的介质角色,如此一来互联网租约车平台本身作为一个新兴的事物未来会被同质化到传统出租车行业中去。这难道真的是国家想要看到的吗?真的是所谓的带动传统行业的深度转型吗?真的是共享经济的发展吗?真的是互联网思维以及所谓的“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结合发展吗?
△ 对于以上问题,笔者认为的答案:No!不是!“互联网+”在交通部此次的《暂行办法》中还是没有太多的体现,未来小伙伴们可能也不能在这样的新兴平台上发挥更多的空间与自己的想象力了。
诚然每一个新兴事物都将有一个走向稳定的过程,但是对于兴起于互联网行业的新兴事物这个法则未必会适应。面对接入平台的单一化,如果你身为一名专车司机,此刻你的内心或许是有些茫然的吧。
在第三个方面,《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驾驶员须有三年以上经历。在提供服务后,应按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网约车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相应保险。
当我们使用了互联网约租车平台后,可以有底气的向司机师傅要取消费发票。
这对于出门打车可以报销的同学们来说可真是件好事啊,本身打车难就是一个我们经常出差的人的一个头疼的问题,有了互联网约租车App后这个请苦明显有所好转,到出差地的机场一个专车软件就解决了我们很多问题,可是由于发票问题,出行费用的报销成了难以实现的愿望,不过这次还真是美梦成真了。